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執子之手 與子偕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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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榮家設夫妻安養套房 歡迎符合資格榮民夫妻申請進住

(本報訊)太平、佳里、台南榮家環境優雅,設施完善,並備有夫妻安養套房,歡迎榮民夫妻進住,接受輔導會大家庭周全生活照顧。 輔導會表示,榮民夫妻安養對象為:一、未安置公費就養榮民及配偶。二、公費安養榮民及其自費併同安置之配偶。榮民夫妻安養條件如下:一、申請者已領有該會核發之「榮譽國民證」,並有能力負擔應繳之費用者。二、申請者需年滿六十一歲,配偶年滿五十歲以上者(有證件足以證明其夫妻關係)。三、無子女或子女無扶養能力,經訪查(榮服處或榮家)屬實者。四、夫婦身心狀況正常,無法定傳染病,能自理生活起居,不需他人照顧者(需檢附地區醫院或榮民醫院證明)。五、如載有感染法定傳染病之病情,經醫生出具證明,於治療後不具傳染性者,同意其申請安養。六、凡因案經判處徒刑,服刑期限未屆滿者,不予安置。 太平、佳里、台南榮家夫妻安養套房收費標準如下: 伙食費每人每月四千零五十元、服務費每月六千元、自費榮民夫妻二人每月收費共一萬兩千元、保證金兩萬元(退住時發還)。水電費廿度(含)公費支付,超出者自付。 繳驗證件:一、國民身分證。二、榮民證。三、支付憑證(無者免),以上均繳交影本。四、全戶戶籍謄本(限三個月內有效)。五、署立醫院體格檢查表(含X光及無傳染性疾病之證明)。(點閱次數:1431)